一座漁港的上架線停擺,漁船就上不了岸。船要修、要保養、要檢查船底,都得先靠船台沿著軌道被拉上來。
彌陀漁港的船台要汰換。欣展最後交出去的不是一句「做好了」——是把新台車拉進水裡動一次,讓漁會的人站在旁邊看著。
這個案子的時間表,答案就寫在工單的日期裡:六月二十三日委託,七月二十九日材料進廠加工,九月八日在廠完成所有配件組合——然後停下來,等現場排定日期。九月十日才進漁港,開始拆除舊船台。
從委託到廠內備便花了十一週,而真正佔用到漁港的,是最後那幾天。這不是巧合,是這類工程唯一合理的排法:能在廠裡做完的都先做完,現場只留非得在現場做的事。
船台不是單一構件,而是硬木方材、鋼構底盤與成排滾輪組的組合體。木料要依尺寸下料、整平,鋼構底盤要焊接成形,滾輪座要逐一定位後鎖固。
這些工序完成後,運到現場的是一台已經組裝好的台車,不是一堆零件。
九月十日進場拆除舊船台,軌道與斜坡維持原狀;九月十五至十六日安裝新台車並完成調整。
裝上去之後沒有就此交差。最後還做了一趟拉力測試——台車沿軌道下放入水,在實際狀態下確認整套機構的運行,並由漁會人員一同完驗。結果合格。
做給誰用,誰就站在旁邊看著完驗——這對一座公共漁港來說,本來就該是這樣。
十一週在廠裡,七天在現場。而欣展交出去的,不是一台看起來已經完成的船台,是一台已經拉過一次、確認會動的船台。
